教育部于日前公布的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(征求意见稿)中,拟将对部分汉字进行整容,其整容方案可分为7种类型,共44个汉字。为便于分析,特制作了44个字的整容效果图,结合其他因素,一并提出个人意见,供大家参考。
第一类(共5字):
“琴、瑟、琵、琶”的上左和“徵”的中下部件“王”最后一笔横变提:
简评:
“琴、瑟、琵、琶”的上左部件和“徵”的中下部件“王”的最后一笔由横变提,有如“碧、毕、珏、毖、赞”等居于左侧的最后笔划都统一为提,有利于规范和形成规律。
左“王”的最后笔划统一为提,也符合书法结构的审美要求,相互有穿插感,可缩小笔画空间,使字的整体效果更强。
但位于三级字中的“璱”为何不改?
第二类(共5字):
“魅”的右部件和“籴、汆、褰、衾”的下部件的末笔捺变点:
简评:
据称, “籴、汆、褰、衾”的下部末笔捺变点,是参考书法中“避重捺”;转变笔形,是为了使整个字重心稳定、间架匀称、字形活化。
那么“魅”的捺变点又是何原因?估计也是参考了书法。
但是,如果我们仔细观察,作为印刷体,最后一笔如果捺变点,“籴、汆、褰、衾”几字有向右倾倒的感觉,有总体失衡之虞。看来印刷体是否能照搬书法也值得推敲。
如果仅仅以美化为理由,不免顾此失彼,失去了规范。如“裳、装、裴、裂”等上下结构中的“衣”最后一笔就为一捺,“粟、梁、粲、粊”等同样是带“米”的上下结构,最后一笔也为一捺。这样,最后一笔是点还是捺得记住美学要求了。这样无端地增加了笔形规则的复杂性,也会让相当一部分人无所适从。
另外,如果是为了“避重捺”,那么“森、众、淼(三级字)”等字为什么又不避呢?
第三类(共4字):
“巽(撰、馔、噀同)”的上左部件“巳”的最后一笔竖弯钩变竖提:
简评:
同第一类,左侧的最后笔划都统一为提,有利于规范和形成规律。
第四类(共17字):
“亲(榇同)、杀(刹、脎、铩、弑同)、条(涤、绦、鲦同)、茶(搽同)、新(薪同)、杂、寨”下部件“木”的竖钩变竖:
简评:
在部首为“木”的 1000 余个字中,只有“杀、杂”带勾,虽然“亲、条、茶”等字的部首不是木,但其中带“木”。 “木”都统一为不带勾,对于规范统一似乎有一定道理。
但是这批字改掉以后,形状怪异,失去了原有的韵味。
第五类(共4字):
“恿”的上部件和“瞥(弊、憋同)”的上左部件中横折钩变横折:
简评:
“恿”的上部件和“瞥、弊、憋”的上左部件中横折钩变横折,如果将变化部分看作“用”部件的原形,则改得不伦不类。
“恿”的上部件横折钩变横折,大概是参照了“勇”字吧。
“瞥、弊、憋”的上左部件横折钩变横折,大概是参照了“蹩、鳖、蟞、彆、獘、幣、鷩”等字吧。
从笔形统一和形成规律来讲,变化有一定道理。
第六类(共8字):
“唇、蜃”以及“蓐、溽、缛、褥、耨、薅”中的部件“辰”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:
简评:
“蓐、溽、缛、褥、耨、薅”中的部件“辰”以及“唇、蜃”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,大概是参照了“辱”?
在有多种部首或字的组合时,古人采用这半包围结构是有用意的,笔划的穿插有利于简化结构单元,有利于结构紧凑并增进美感。半包围改为上下结构以后,“蓐、溽、缛、褥、耨”本来是两单元结构变成了三单元结构,增加了字体结构的复杂性,原有的简洁美被破坏掉了。
第七类(共1字):
“毂”的左下部件“车”上添加一短横:
简评:
“毂”的左下部件“车”上添加一短横,是参照“殼、嗀”?那“壳、殻”呢?看来这一短横并无多少意义。
总评:
对约定俗成并为大众所熟悉和掌握的字形,是不可轻易做整容手术的,而且汉字乃人类文化遗产,教育部是否有权随意修改值得商榷。即使有调整,也应遵循规范和简化的原则,部分字的修改以所谓的美学为理由反而弄简成繁,是不负责任的表现。
改字形不应简单地用“微调不会对老百姓生活造成多大影响”来解释。被整容的汉字虽然不多,但牵一发而动全身,这些汉字一旦被整容,即使仅仅限于宋体,也将使人名、各种个人信息、证件、教材、印刷品、路牌等等做惊人数量和规模的修改,还有数不清的电脑需要换字。为了这44个汉字的所谓整容,将搭进去巨大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。
如果真如专家所说,仅限于宋体修改,那么在生活和工作中同样被广泛使用的黑体、仿宋、楷体等相应的那44个字仍是原来的模样,还有什么规范可言?
总之,如果不是非改不可,还是不要折腾这事,相信专家们对第二套简化字以失败告终的教训仍然记忆犹新,切不可重蹈覆辙。如果政府一定要以行政手段强行整容汉字的话,综合以上简评,对44个字的美容方案提出如下几类参考意见:
1.可以微调:“琴、瑟、琵、琶、徵”和“巽、撰、馔、噀”9 个字,但必须要给一定的过渡期;
2.尚可考虑:“恿、瞥、弊、憋”4个字;
3.不应修改:“魅、籴、汆、褰、衾”、“亲、榇、杀、刹、脎、铩、弑、条、涤、绦、鲦、茶、搽、新、薪、杂、寨”、 “唇、蜃、蓐、溽、缛、褥、耨、薅” 和“毂”31个字。(选自浩歌任管理员《传媒观察圈》)